我是一名00后,我第一次接触NBA是2015-2016骑士夺冠的那一年。2016年6月11日,骑士在克利夫兰主场兵败金州勇士,大比分1比3落后。在NBA的历史中,从没有一个球队能在总决赛的赛场上走出1-3的困境夺得总冠军。甚至将1-3搬成3-3,也就只有两个球队做到过。
后面,如大家所知,便是历史了。
G5,骑士破釜沉舟。放手上一开场便频繁的对球施压,用不知疲累的跑动去弥补防守上的不足。进攻端凯里-欧文予取予求,与勒布朗-詹姆斯同时砍下41分。历史第一次在总决赛上同队的人同时砍下40分。就连科比-布莱恩特+沙克-奥尼尔,卡尔-马龙+约翰-斯托克顿甚至魔术师+天勾都没做到过。
G6,勒布朗统治攻防两端。同时骑士坚决的在进攻上消耗库里的体力,结果库里6犯离场。勒布朗-詹姆斯砍下41分。进入了拥有杰里-韦斯特和迈克尔-乔丹的“总决赛上背靠背砍下40分”的殿堂。
G7,艰难的战役。双方最后1分钟时仍是89分平。凯里-欧文三分命中。库里面对凯文-乐福的紧逼防守在弧顶连续晃动。最终一个背后运球后强投三分。库里颜射了一个赛季的日天三分后最关键的三分失准。随后欧文反击前场,甩给跟进的詹姆斯,后者顺势起飞想要扣篮。德莱蒙德-格林一把拉下詹姆斯。两罚中一,比赛就这样盖棺定论,勒布朗也兑现了当年的诺言:我要为克利夫兰带来一座总冠军。
先说说欧文:
2011届的状元,典型的大心脏型球员。越是巨大的舞台越是发挥的时刻。与直来直去用速度与力量的拉赛尔-维斯布鲁克不同,欧文更多的是用技巧与球感在打球。总决赛赛场上鬼魅般的变相让克莱-汤普森吃尽了苦头。不知道泰伦-卢看着这个酷爱变相的小伙子在赛场上神挡杀神的表现会不会想起当年与76人那个系列赛,那个同样是状元的,同样酷爱变相的风驰电掣的少年。
说说詹姆斯:
2003届的状元。即使不打篮球的人,看到他的外号也会认可他的恐怖实力:“皇帝”。喜欢他的人认为他是一个拥有极强个人能力与传球视野的,渴望胜利,喜欢大包大揽的天才。黑他的人认为他是一个拥有极强个人能力与传球视野的,渴望胜利的,喜欢大包大揽的商人。
其实勒布朗-詹姆斯只是一个很纯粹的球员。
一个渴望给家乡带来冠军的游子完成了对自己的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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